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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会热点] 从“守地有责”到“守土有责”--从耕地保护到生态保护的另一种思路

本主题由 retion 于 2008-5-11 10:25 设置高亮

从“守地有责”到“守土有责”--从耕地保护到生态保护的另一种思路

   从“守地有责”到“守土有责” 

--从耕地保护到生态保护的另一种思路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当路过建筑工地都会涌出莫名的复杂情绪:兴奋是为了祖国的欣欣向荣;惋惜的是在挖掘机铁爪下,能生长出绿色的腐质土,被混同于建筑垃圾,毫不留情的就抛弃掉。腐质土是无法短时间再生的土地资源,就这样被当做垃圾而处理,岂不是在暴殓天物!
    身边又有那么多的贫瘠的不毛之地,在农村还有那么多的瘦田,也得不到腐质土养护。而作为农业的最重要资源--腐质土,在城市化进程却被空前的鄙视。
    强烈的对比,就让你不能不思考,借茅于轼老先生“我国不应再保护耕地”讨论之机,有了这篇文章,保护土地资源中最核心的资源--有机土(腐质土),以此确认出一个从目前的耕地保护,进而扩展到生态保护的全新思路。希冀能更新一下保护土地的观念,引发一项“利土地,利粮食,利生态”的大保护政策。

 

    1 保地还是保土? 耕地之所以成为耕地的前提是什么?  
    现在的耕地保护政策,是基于耕地基础之上,对土地进行全面保护的政策设计。但倘若追问下去,耕地又何以会成为耕地,那个前提基础又何在?
    有了这样的追问,就会发现,现行土地保护政策中,缺乏着对土资源的深刻思考。
    作为土地,首在土,后在地,有了可以耕作的那层有机土,才是农田,才是耕地,才是农业赖以生长的资源。有土,则有地。
    而有机土又是要经漫长历史才能生长出来的产物,要历经几千几百万年,才能够形成可以进行农业生产的土资源,而腐质土下的生土地(无机土),则不是农业资源,只能是载体,或者说是附着物。1960年代之所以发生空前大饥荒,就是在此之前有过深翻,将生土翻到了腐质土之上,结果造成了粮食的减产。一厢情愿的将生土当作了有机土,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。
    没有这层有机土,就只是不毛之地,谈不上保护与否。如黄土高原流失掉了有机腐质土,光秃秃的也就只能是不毛之地而已。有了土,才可以耕作,地才成为可以进行农事生产的可利用之土地。   
    由此,问题也就简明了,就有了如何保护的全新认识基点--守护田地,首在保护土地之所以成为田地的那个前提基础--守护住最可宝贵的那层有机土。
    由此,可以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。有了十八亿亩的腐质土资源,才有了十八亿亩的耕地。应该与必须守护的,正是可以进行农业生产的这种“土”资源。保护了有机土,也就是保护了耕地。
    由此,站生态保护意义上,更进一步讲,“守候土资源”,就是守卫生态。平时我们常说的要“保护生态,保护植被”,而最应保护的则是植被下的那层腐质土。无土,也就无植被可言。有土可以再生树木,而无土,则是寸草不生。无论耕地与生态,保护的当务之要,则在于那层腐质土。
 
    2 保地还是保土?现今又在保护什么?
    腐质土既难以再生,又是农业生产不或或缺的基础(至少在眼下的农业科技条件下,还需“有土”生产),可在现行的土地保护政策条件下,土地的基础资源性,却被完全遮蔽了。无法建立对“土资源”的正确认识,也就不能建立起一个土资源的大保护生态机制。
    既不能建立,对腐质土的破坏也就触目惊心,也就只能任由城市发展的铁铲,去毫不留情的祸害腐质土,而在大型基本建设中,破坏又犹为严重。不用说房地产开发,仅就城市绿化用土,就从未见过哪个园林部门,从哪个渠道买过土;既不买,那也就只能来自于对山林土地的任意采掘。   
    现今既不分土,也不分地的土地保护,只能算是一项“小保护”政策安排,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结果,构成土地资源的最核心要素--最应保护的腐质土,最终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。
    现今的耕地保护,虽然设置了红线,实行了严控,但也只是对地的单纯保护。其保护政策基础于:只要护住了地,也就护住了土。但事实是:一旦护不住地,土资源也就彻底消失。由此看,这种保护思路的基础,在一个充满“发展饥渴症”的国情面前,也就有些不切实际了。
    只有从“护住土地”的小保护,进而发展到“守护有机土”生态式大保护,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国土综合保护制度,才具保护土地资源的实质意义。并由此明确应该也必须的保护对象,最终进行有针对性,也最有效的保护。 

  

    3 为什么要保护土资源?现今保护中又有着怎样的弊端?
    保护耕地,认证着从古至今“民以食为天”,而“无农不稳”的社会安全认识。在传统农业生产中,在现有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下,严控土地红线,从耕地安全,到粮食安全,再到社会安全,这样的政策选择,其正确性,也无需论证。
    需要重新认识的则是这种静态保护方法:
    一是划地为牢,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之上,明确拒绝了农民的城市化进程。
    静态的耕地保护,成了比户口还要户口的紧固绳索,将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之上。既无法进行土地开发与整理,也无法转型到现代农业,农业生产效益也就低下,由此,也就只能在较低水平保障着粮食安全。
    二是以明确的高地价形成高房价,从而不明确地拒绝了城市化发展进程。
    由于城市用地供应受到严格控制,从而造成土地紧张的心理预期,形成了土地必然高成本的社会性恐慌。
    恐慌又遭地方政府进一步扭曲,自土地招拍挂以来,在严控的旗号下,地方政府学了个乖,施行了“饥饿式”的土地供应。以至于土地成本占到住宅开发成本的40%以上,由此形成高房价。而地方政府更大的乖,则是形成了“土地财政”,成了卖地政府。形成高房价,不仅会阻滞了城市化本该的步伐,而且造成严重的民生与社会问题。
    国土不仅仅只是保护,更重要在于开发。静态的土地保护模式,往深了说,出于对城市化的历史性恐惧,也就形不成一个制度性的长远安排,至少也是造成目前土地保护失之偏颇的一个重要动因。
    三是从保护的有效性上看,并没有达到对土地资源的最有效保护。
    有了土,没树,可以长树,没粮,可以长粮。就这一意义来讲,植被的破坏,远逊于腐质土的被破坏。因为腐质土一旦被破坏,就实难在短时间内进行修复,即便进行修复,亦是拆东墙补西墙,造成异地的二次破坏。
    有了对土资源的保护,就可避免这种根本性的破坏。护地,首要在于护住土,耕地的,生态的。   
    四是于现行的土地保护政策,无法确认出一个生态保护的大理念。
    从现行的土地保护政策,无法确认出一个土地资源的大保护理念与制度安排。既缺少土地修复整理,也缺少对土地核心资源--土资源的保护;既保证不了土地不再被破坏,也保证不了已被破坏的,能够重新被修复。
    想致富,不能不先修路。而修一条公路,就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损伤破坏。在当今的发展中,生态被破坏,可以说是避无可避。问题是如何将破坏程度降到最低;即便现在破坏了,今后不再大规模破坏;而被破坏的部分,由于有一个保护土资源的制度性安排,也能及时被修复。
    从国土生态大保护角度,也亟需重新设计出一个能够既保护耕地,也保护生态的大土地保护政策。 

 

    4 严控的有效性怎样?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?
    就土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关系一般理解,有一个二难选择:谁才是那个最硬最硬的硬道理--是食(粮食安全)为先,还是住(发展安全)为先。其结果,于不同层面上,站不同立场,用各自利益的诠释,形成了本不应该出现的土地博弈。
    从发展是硬道理出发,势必会挤占粮食空间--土地,也势必会千方百计去撕破现行保护政策,而获得发展空间。2008年5月7日重庆市有44名官员,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被问责。采取拆分建设项目、化整为零,或其他弄虚作假种种手法,获取土地批准。
    划地为牢的静态保护方式下,不仅土地红线被发展冲动千方百计所突破,相反却由严格控制造成了各种权力寻租路径,还制造出高房价的社会灾难。
    都市中的农田,都市中的村庄,是大都市中特有的景观。幢幢高楼间,却偏偏挤着不合时宜,也无精打采的几块农田,对比着城市的不和谐,也对比着土地政策的扭曲。就是这样的农田,前时还能看到,可转眼间就可能看不到了。
    由耕地安全所体现出的粮食安全,终归是不敌发展。从城市级差地租看,农田实在无法与经济利益相抗衡。由此也就有了由农田倔强站立宣告的暂时胜利,但最终,在巨大的城市利益面前,还是守不住自己的防线。
    而为了保证粮食安全,就不能不守住红线,进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。
    问题倘若只是计较二者孰先孰后,也就势必陷入二难选择。出台政策的目的本是要终结相关利益博弈,至少也要减少博弈,可事实的结果,却是激发出更多的博弈,从而制造出土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的两个高成本。不能双赢,就只能是双输,以高房价教训着保护。   
    于国土保护开发中,还缺席了本该参加博弈的农民,也恰恰是这些失地的农民,由不切实际的保护,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之累,失了地,也失了土资源。
    为此,就呼唤一个更为合理保护,且更优化的双赢式制度设计。
    
   

[ 本帖最后由 心璞如歌 于 2008-5-11 10:11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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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怎样保护才是最合理的保护?如何确立出“守土有责”动态保护制度?

      确认“无土即无地”的土地认识观,转化保护理念,从单纯的保护土地,到保护腐质土,确认出一个在保护中开发,在开发中保护,保护与开发并重的保护机制--并在此基础之上,确立出一个具有生态保护意义,更高级,也更全面的生态性大保护制度。   
    一是给出相应的制度安排,化现今的“守地”有责,为“守土”有责。
    城市建设用地,首在保护有机腐质土。在工程平整前,收集好有机土,然后在可以开垦土地的异地,重新平整出农田。在一个保证土地总量平衡的基础上,解决城市建设用地。
    假如制度设计中能够确立出:在异地造一亩,再改造低产田一亩,就可以批一亩城市用地。有了这一硬杠杠,既能确立出合理的土地获取途径,也就有了可以游戏的规则,而不用打着发展的旗号,偷偷摸摸突破违规,相信有了这样的一个动态平衡办法,中国的耕地,不仅不会减少,还会由此而增加。同时还可促进农业的生产基础有一个实质性的提升。
    二是在相应地区的异地,建立一个统筹兼顾的地区性土地利用规划,规划出改造区,新垦区,接纳城市用地中的腐质土。以此形成一个当地境内国土改造利用的整体性规划。
    如能辅以新农村建设,就不仅形成制度性的国土修复利用规划,也是一个以城带乡城乡共同发展的的全新城乡统筹建设思路。
    三是推而广之,凡是城市施工以及交通施工,都要遵循此办法进行土壤保护。
    在城市建设与基本建设工程中,均由施工单位在平整土地前,将要受损毁的有机土先行收集起来,并负责用于当地现有瘦田之改良,将低产田提升为高产田。这是用提高质量的办法,以质量换取数量的又一种基本保护。
    即便不用于造田,也可以让那些宝贵的腐质土,用于当地穷山恶水的修复。现今的地方政府,在GDP导引下,只重城市脸面工程,而忽视荒山僻野中的国土修复,有了这样一个办法,为了得到土地,也可以促使其承担起应有的国土保护职责。
    四是大而言之,对于那些无法在本地进行土地异地整理的地区,可以在其他有条件的省市,在异地(外省市)整理土地,建立起一个全国土地大平衡机制。
    假设上海不能做到土地总量平衡,就可以在东北以及西北地区建立相应的农业保障用地。而不斤斤计较于当地无法进行的土地平衡,这样的动态平衡,才是一个真正平衡的机制。   
    五是由此也可以减少失地农民。让那些失地农民,至少在只能被迫农转非外,又多了一个选择--可以在异地为农。当然政府要进行适当的补偿,但失地不失土,或可减少城市化发育中的社会张力。
    六是从保护成本计,也只为工程增加点“小麻烦”,只是不能将腐质土痛快淋漓地祸害掉而已,并不制造很大的开发成本。
    而此种大生态保护方法,也易于操作,但又不失为破解现今城市建设用地与土地保护的“土与地二难”,一个保护与开发并重的一个最佳路径。


    6 能否实施保土有责?依靠怎样的制度性建设?
    这种动态性保护机制,倘若按照现行的办法进行监督,其成本无疑也是巨大的,实行此办法就必须拧紧监督之闸,但要换一个思路--进行社会性的监督,才能保证此办法的有效施行。这里说的是应该与否,至于敢与不敢实行这种大监督,那是另外一回事。
    一是给出制度性安排。
    因为这是一种全新的土地制度安排,需要有一个统筹兼顾的全盘设计。要在集思广益中,集全社会之力进行制度设计,换取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生态保护制度--实现人地和谐的发展。
    二是以公开为制度保障,依靠阳光进行土地保障监督。
    将土地利用纳入政府公开信息,形成规划后,形成全社会的监督制约。相信只有阳光,才是最好的消毒剂。以此确立的应该是一个用地,供地,以及公众的三方制约,土地供应才会有一个合乎市场的社会性显规则。改变现今政府的捂着,盖着,偷着,摸着供应土地的方式。在一个造地与用地均公开的条件下,相信那时,即便想以土地来塑造一个高房价,也不可能。
    三是变只有土地管理部门的一个行政监督,为依靠全社会的全面监督。
    当地百姓监督当地的土地,才是红线不被突破的唯一保障。倘若不能实行这样的监督,在地方政府为了政绩,存在着弄虚作假的强大动力条件下,还是不实行为好。以此保证当地土地供应的合理性,相信到了那时,土地紧张就会是一个伪命题。

    7 小结:非要傻大黑粗的谋取政绩吗?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输出属于自己的中华文明嘛?
   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了,我们不能只输出袜子与鞋子等廉价商品,也要输出点中华制度文化了。
    尽管现今某些地方,只知道用傻大黑粗的政绩工程,去点缀自己的政治旅程生涯,于制度建设,既漠视,也不会。殊不知制度建设,才是最美的建设,也最得民心,而且也来得深远与文明。
    我不知道国外有无保护腐质土的环保文明,想来是没有的,就应该由我们所首创。我们走过的是别人已经走过的发展道路,但想要确立出中国的发展模式,就不应该只是学习。
    出口商品在环保方面迭遭绿色屏障,时刻警示着,我们不仅需要商品创新,更需要制度创新,改变我们的发展形象--让别人来学我们,而不是我们去学别人。倘若只能生长出廉价的商品,而不能生长出有效的制度,三十年了,还长不大,也就只能让人无言默默了。


[ 本帖最后由 心璞如歌 于 2008-5-11 10:15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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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关于耕地保护,我不想质疑,质疑是这种保护方式,结合生态保护与国土整理,于是有了一个保护土资源的想法,
    能否是一个关于保护的正确思路,这样的大生态保护是否可以办到,也许只是出于个人的异想天开。自己也拿不太准,这篇博文,只在这里发了,目的就是请生活论坛中的诸位网友,望大家能给出点意见,在不吝指教中,让这个意见更加成熟。


[ 本帖最后由 心璞如歌 于 2008-5-11 10:17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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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根红线

现在真有点怀疑全国那所谓红线的18亿亩是不是都是真正意义上耕地???
听静夜之钟声,唤醒梦中之梦;观澄潭之月影,窥见身外之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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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!身外之身网友说得的确是一个问题,想探讨的正是如何守卫住,为了每个人的肚皮,不会再有一个1960年的历史记忆

[ 本帖最后由 心璞如歌 于 2008-5-11 10:29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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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保护虽不直接关系,但却切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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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真正有价值的耕地
如歌兄说到了核心
嘿多菩提树,
嘿多明镜台,
嘿多要拂拭,
嘿多的尘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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