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守地有责”到“守土有责”
--从耕地保护到生态保护的另一种思路
每当路过建筑工地都会涌出莫名的复杂情绪:兴奋是为了祖国的欣欣向荣;惋惜的是在挖掘机铁爪下,能生长出绿色的腐质土,被混同于建筑垃圾,毫不留情的就抛弃掉。腐质土是无法短时间再生的土地资源,就这样被当做垃圾而处理,岂不是在暴殓天物!
身边又有那么多的贫瘠的不毛之地,在农村还有那么多的瘦田,也得不到腐质土养护。而作为农业的最重要资源--腐质土,在城市化进程却被空前的鄙视。
强烈的对比,就让你不能不思考,借茅于轼老先生“我国不应再保护耕地”讨论之机,有了这篇文章,保护土地资源中最核心的资源--有机土(腐质土),以此确认出一个从目前的耕地保护,进而扩展到生态保护的全新思路。希冀能更新一下保护土地的观念,引发一项“利土地,利粮食,利生态”的大保护政策。
1 保地还是保土? 耕地之所以成为耕地的前提是什么?
现在的耕地保护政策,是基于耕地基础之上,对土地进行全面保护的政策设计。但倘若追问下去,耕地又何以会成为耕地,那个前提基础又何在?
有了这样的追问,就会发现,现行土地保护政策中,缺乏着对土资源的深刻思考。
作为土地,首在土,后在地,有了可以耕作的那层有机土,才是农田,才是耕地,才是农业赖以生长的资源。有土,则有地。
而有机土又是要经漫长历史才能生长出来的产物,要历经几千几百万年,才能够形成可以进行农业生产的土资源,而腐质土下的生土地(无机土),则不是农业资源,只能是载体,或者说是附着物。1960年代之所以发生空前大饥荒,就是在此之前有过深翻,将生土翻到了腐质土之上,结果造成了粮食的减产。一厢情愿的将生土当作了有机土,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。
没有这层有机土,就只是不毛之地,谈不上保护与否。如黄土高原流失掉了有机腐质土,光秃秃的也就只能是不毛之地而已。有了土,才可以耕作,地才成为可以进行农事生产的可利用之土地。
由此,问题也就简明了,就有了如何保护的全新认识基点--守护田地,首在保护土地之所以成为田地的那个前提基础--守护住最可宝贵的那层有机土。
由此,可以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。有了十八亿亩的腐质土资源,才有了十八亿亩的耕地。应该与必须守护的,正是可以进行农业生产的这种“土”资源。保护了有机土,也就是保护了耕地。
由此,站生态保护意义上,更进一步讲,“守候土资源”,就是守卫生态。平时我们常说的要“保护生态,保护植被”,而最应保护的则是植被下的那层腐质土。无土,也就无植被可言。有土可以再生树木,而无土,则是寸草不生。无论耕地与生态,保护的当务之要,则在于那层腐质土。
2 保地还是保土?现今又在保护什么?
腐质土既难以再生,又是农业生产不或或缺的基础(至少在眼下的农业科技条件下,还需“有土”生产),可在现行的土地保护政策条件下,土地的基础资源性,却被完全遮蔽了。无法建立对“土资源”的正确认识,也就不能建立起一个土资源的大保护生态机制。
既不能建立,对腐质土的破坏也就触目惊心,也就只能任由城市发展的铁铲,去毫不留情的祸害腐质土,而在大型基本建设中,破坏又犹为严重。不用说房地产开发,仅就城市绿化用土,就从未见过哪个园林部门,从哪个渠道买过土;既不买,那也就只能来自于对山林土地的任意采掘。
现今既不分土,也不分地的土地保护,只能算是一项“小保护”政策安排,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结果,构成土地资源的最核心要素--最应保护的腐质土,最终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。
现今的耕地保护,虽然设置了红线,实行了严控,但也只是对地的单纯保护。其保护政策基础于:只要护住了地,也就护住了土。但事实是:一旦护不住地,土资源也就彻底消失。由此看,这种保护思路的基础,在一个充满“发展饥渴症”的国情面前,也就有些不切实际了。
只有从“护住土地”的小保护,进而发展到“守护有机土”生态式大保护,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国土综合保护制度,才具保护土地资源的实质意义。并由此明确应该也必须的保护对象,最终进行有针对性,也最有效的保护。
3 为什么要保护土资源?现今保护中又有着怎样的弊端?
保护耕地,认证着从古至今“民以食为天”,而“无农不稳”的社会安全认识。在传统农业生产中,在现有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下,严控土地红线,从耕地安全,到粮食安全,再到社会安全,这样的政策选择,其正确性,也无需论证。
需要重新认识的则是这种静态保护方法:
一是划地为牢,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之上,明确拒绝了农民的城市化进程。
静态的耕地保护,成了比户口还要户口的紧固绳索,将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之上。既无法进行土地开发与整理,也无法转型到现代农业,农业生产效益也就低下,由此,也就只能在较低水平保障着粮食安全。
二是以明确的高地价形成高房价,从而不明确地拒绝了城市化发展进程。
由于城市用地供应受到严格控制,从而造成土地紧张的心理预期,形成了土地必然高成本的社会性恐慌。
恐慌又遭地方政府进一步扭曲,自土地招拍挂以来,在严控的旗号下,地方政府学了个乖,施行了“饥饿式”的土地供应。以至于土地成本占到住宅开发成本的40%以上,由此形成高房价。而地方政府更大的乖,则是形成了“土地财政”,成了卖地政府。形成高房价,不仅会阻滞了城市化本该的步伐,而且造成严重的民生与社会问题。
国土不仅仅只是保护,更重要在于开发。静态的土地保护模式,往深了说,出于对城市化的历史性恐惧,也就形不成一个制度性的长远安排,至少也是造成目前土地保护失之偏颇的一个重要动因。
三是从保护的有效性上看,并没有达到对土地资源的最有效保护。
有了土,没树,可以长树,没粮,可以长粮。就这一意义来讲,植被的破坏,远逊于腐质土的被破坏。因为腐质土一旦被破坏,就实难在短时间内进行修复,即便进行修复,亦是拆东墙补西墙,造成异地的二次破坏。
有了对土资源的保护,就可避免这种根本性的破坏。护地,首要在于护住土,耕地的,生态的。
四是于现行的土地保护政策,无法确认出一个生态保护的大理念。
从现行的土地保护政策,无法确认出一个土地资源的大保护理念与制度安排。既缺少土地修复整理,也缺少对土地核心资源--土资源的保护;既保证不了土地不再被破坏,也保证不了已被破坏的,能够重新被修复。
想致富,不能不先修路。而修一条公路,就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损伤破坏。在当今的发展中,生态被破坏,可以说是避无可避。问题是如何将破坏程度降到最低;即便现在破坏了,今后不再大规模破坏;而被破坏的部分,由于有一个保护土资源的制度性安排,也能及时被修复。
从国土生态大保护角度,也亟需重新设计出一个能够既保护耕地,也保护生态的大土地保护政策。
4 严控的有效性怎样?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?
就土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关系一般理解,有一个二难选择:谁才是那个最硬最硬的硬道理--是食(粮食安全)为先,还是住(发展安全)为先。其结果,于不同层面上,站不同立场,用各自利益的诠释,形成了本不应该出现的土地博弈。
从发展是硬道理出发,势必会挤占粮食空间--土地,也势必会千方百计去撕破现行保护政策,而获得发展空间。2008年5月7日重庆市有44名官员,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被问责。采取拆分建设项目、化整为零,或其他弄虚作假种种手法,获取土地批准。
划地为牢的静态保护方式下,不仅土地红线被发展冲动千方百计所突破,相反却由严格控制造成了各种权力寻租路径,还制造出高房价的社会灾难。
都市中的农田,都市中的村庄,是大都市中特有的景观。幢幢高楼间,却偏偏挤着不合时宜,也无精打采的几块农田,对比着城市的不和谐,也对比着土地政策的扭曲。就是这样的农田,前时还能看到,可转眼间就可能看不到了。
由耕地安全所体现出的粮食安全,终归是不敌发展。从城市级差地租看,农田实在无法与经济利益相抗衡。由此也就有了由农田倔强站立宣告的暂时胜利,但最终,在巨大的城市利益面前,还是守不住自己的防线。
而为了保证粮食安全,就不能不守住红线,进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。
问题倘若只是计较二者孰先孰后,也就势必陷入二难选择。出台政策的目的本是要终结相关利益博弈,至少也要减少博弈,可事实的结果,却是激发出更多的博弈,从而制造出土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的两个高成本。不能双赢,就只能是双输,以高房价教训着保护。
于国土保护开发中,还缺席了本该参加博弈的农民,也恰恰是这些失地的农民,由不切实际的保护,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之累,失了地,也失了土资源。
为此,就呼唤一个更为合理保护,且更优化的双赢式制度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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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心璞如歌 于 2008-5-11 10:11 编辑 ]